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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26年正高级经济师评审业绩要求
截至2026年10月,中国西藏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评审仍执行《西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经信发〔2021〕179号),2026年评审通知未对业绩要求作出新调整,取得高级经济师或相关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企业经营管理类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连续2年为国家纳税分别达2500万元/年、1000万元/年、400万元/年以上;
2、实现本企业利税连续2年同比增长10%以上;
3、为本企业减亏70%以上或扭亏为盈作出突出贡献;
4、所在企业被主管部门评为A级纳税信用单位/纳税先进单位,或连续2年吸纳区内农牧民就业同比增长10%以上。
(二)政策研究与规划类
1、主持完成国家级经济领域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2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制定的经济政策、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等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颁布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或2项以上研究成果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应用。
(三)项目与管理创新类
1、主持完成2项以上重大经济项目(投融资、改制重组、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落地后累计新增利税1000万元以上,或节约资金2000万元以上;
2、创新企业管理模式、资本运作模式,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在培育新业态、新产业方面作出杰出贡献;
3、主持解决重大经济疑难问题,形成的解决方案被行业推广,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破格申报额外业绩要求
从事高级经济师工作3年以上业绩突出的,除满足上述正常业绩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国家重大研究项目;
2、提出并成功实践新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申报时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验收报告、纳税证明、效益审计报告、采纳证明等可量化的佐证材料,突出个人在项目中的主持或核心骨干作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领匠教育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