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门,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省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我厅统一安排(附件),已经下放的高、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高级职称评审时间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省人社厅报告),评审及结果确认工作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6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各地各部门要统筹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研究制定“评聘结合”过渡办法,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师学院等自评直聘事业单位须严格按岗位空额评审,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三、从今年开始,由省科协组建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市(地)可结合实际组建本地区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人社厅、省科协、省科技厅负责研究制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并依职责做好政策解读、贯彻落实和对下指导工作,推动科普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从今年开始,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专业技术类项目中获奖并被认定授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贯通认定相应专业职称。其中,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认定工程师资格,授予日期与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一致,用人单位可按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可据此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可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重要参考。
五、从今年开始,赋予哈尔滨体育学院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权限,哈尔滨体育学院可按规定自行组建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具体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同意赋予哈尔滨体育学院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权限的复函》(黑人社函〔2026〕331号)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科研技术水平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经批准,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权限。各市(地)人社局应积极遴选本地区有自主意愿的民营企业,支持其组建主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并于8月20日前书面报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七、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健全职称推荐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及业绩成果在单位展示等规定,设立推荐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八、持续推动职称评审专业设置与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精准衔接,省直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人才评价需求,结合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增设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本行业领域职称评审专业设置,于12月底前将正式意见反馈省人社厅。
九、持续巩固净化职称评审环境专项行动成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督促指导申报人全面、详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对职称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考核结果、岗位工资表、劳动合同,以及评审条件所涉及的课题、项目、奖项、专利、标准、论文、论著、证明等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对存疑的材料重点甄别。确认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评审失信库,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按规定对申报人及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十、深入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改革试点工作,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单位)要严格对标《黑龙江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动态优化调整专家库,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核材料、严密组织评审、严肃工作纪律,做好评审服务,进一步提高全省职称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
十一、各市(地)人社局、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及联合评审委员会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确保12月底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同时,在评审结果确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做好评审结果线上备案,职称备案结果将作为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十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对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评审专家、评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审诚信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附件:
2026年度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计划
| 序号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呈报材料时间(工作日) | 评审时间 | 组建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0451) |
| 4 | 审计专业评审委员会 | 9月1日-9月3日 | 9月10日 | 省审计厅 | 滕松航 | 82563024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领匠教育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